全国物业管理人员认证考试
物业管理人员是指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通过对房屋建筑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为业主、使用人提供服务的人员。
物业管理人员要具备一定的观察、分析和判断能力以及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还要求懂得建筑、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环境、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涉外物业还要求精通外语。物业管理人员职业是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职业之一。
考试性质:物业管理人员资格认证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考试等级:物业管理人员职业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分为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和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三个等级。
考试日期:每年5月与11月各一次全国统考。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方式。
学习内容:物业管理基本概念、物业管理机构基本知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知识、写字楼物业管理知识、商业场所物业管理知识、工业区物业管理知识、相关法规、物业服务费用管理、客户关系管理、维修养护管理、物业安全管理、资金管理物业管理市场的开发。
考试证书: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保障部颁发全国通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编号、统一颁发,全国通用。
授课师资:由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物业管理专家组成的教学团队主讲。提供强大的考前强化前模拟训练,历次考试通过率达80%以上。
报考条件:
助理物业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毕业证书者。
物业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4)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全国助理物业管理师教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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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
全国助理物业管理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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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日期 |
周六班:07年12月15日 晚间班:07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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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时间 |
周六班:周六上下午 晚间班:周一三五晚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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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地点 |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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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费 |
1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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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教材 |
专用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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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基础 |
高中学历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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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课程 |
全国物业管理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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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教材资料费:80元,考试报名费:330元,另外交纳。 代办报考。 |
电 话:0512-61158389
传 真:0512-67709943
联系人:王老师
地 址:苏州人民路1524号405室
QQ:363840419
报名回执表(发送到E-mail:sailinghua@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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